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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擁有數不清的「世界第一」;美國是個充滿活力、創造力及機會的國家;她的特質隨處可見,即使移民法也不例外,譬如美國獨一無二的抽籤移民即是一例。而其優良的教育品質和活絡的工商業機會,更是具有致命的吸引力。美國社會非常的多元化,到處都是機會,因此,不論您是考慮本身或子女的教育問題、或將來事業的發展、甚至生活上的樂趣,移民美國都是個極好的選擇。她是個能使您全家大小都各得其所、盡情的發揮及享樂的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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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歷史的淵源,美國能深刻認同新移民的貢獻,因此每年接納新移民的人數也是全世界最多。依目前的法例(1990年修訂),每年合法移民美國的總人數約
100萬人,其中親屬移民最多(約73萬人),但因申請者眾多,等待配額的時間有的長達 11年之久;職業移民的配額次多(14萬人),等待期依個案不同,會有很大的差異;跨國企業經理人移民(
EB1C )和投資移民( EB5),歷年來都有足夠的配額,而且不需要申請勞工卡,所以速度比較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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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美國之所以會強盛,就是因為廣納世界人才。而因為其社會的多元化,所需的人才也包羅萬象,例如科技人才、電腦人才、工程師、各行業專才、企業家、投資者、甚至「沒有特殊技能的勞工」都有需要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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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然而美國簽證種類有70多種,您知道哪種簽證最適合您嗎?您想知道如何巧妙的運用不同的簽證組合,以達到最高的效益,使您事業與移民兼顧嗎? | ||||
| 〝名加〞的美籍名律師經常來台,經驗豐富,能提供最專業及正確的諮詢,並能依據您的條件,量身訂作,設計最經濟、實惠、又安全合法的移民計劃。您若心嚮移民,請和〝名加〞聯絡! | ||||
| (一)直接親屬(Immediate Relative) | ||||
| IR-1:美國公民的配偶。 | ||||
| IR-2:美國公民的未成年未婚子女。 | ||||
| IR-3:美國公民在境外的養子女。 | ||||
| IR-4:美國公民在境內的養子女。 | ||||
| IR-5:美國成年公民的父母親。 | ||||
| CR-1:美國公民結婚未滿兩年的配偶。 | ||||
| CR-2:有條件永久居民的子女(CR-1的子女)。 | ||||
| (二)優先親屬(Family Preference) | ||||
| 以下類別,依優先順序的不同,台灣的申請者要等待2∼11年,才有可能等到配額。 | ||||
| FB-1: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未成年子女。 | ||||
| FB-2A: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。 | ||||
| FB-2B:合法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。 | ||||
| FB-3: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及其未成年子女。 | ||||
| FB-4: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。 | ||||
| 您若是中小企業股東或主管,以跨國企業經理人(EB1-C)的方式申請美國移民,是最經濟、安全、而且快速的方法之一。〝名加〞可以協助您完成相關的細節。 | ||||
|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最寬鬆,無任何學歷、語言、年齡、工作、技術、或經商背景的要求。只要您有美金US$50萬元以上的淨資產(約新台幣1,700萬元),就有機會美夢成真。 | ||||
| 您可選擇獨資、亦可合夥;可親自主持、亦可委託經營;可創新事業、亦可購買現成;可選擇以移民為主且安全性高的投資、也可移民與事業兼顧…。 | ||||
| 然而光有投資的事實,並不一定符合移民的要求,因此切勿「道聽途說」,務必「請教專業」,事先做好妥善的規劃。 | ||||
| 您如果沒有適當的投資案,〝名加〞可以推薦;您如果已經有腹案,〝名加〞可以免費為您評估安全性及可行性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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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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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知名人士(EB1-A): | |||
| 在科學、藝術、教育、商業、或運動方面表現特優,享譽全球或全國者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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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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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(EB1-B): | |||
| 在特殊學術領域裡有3年以上的執教或研究經驗,並且獲得國際認定者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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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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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(EB2-A): | |||
| 具有碩士學位的專業人士(或學士學位外加5年的進步式工作經歷)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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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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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特殊技能的專業人士(EB2-B): | |||
| 在科學、藝術、或商業上具有特殊的技能者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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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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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的專業人員(EB3-A): | |||
| 具有學士學位並已從事專業者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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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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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勞工(EB3-B): | |||
| 具有2年以上的職業訓練或工作經驗的技術勞工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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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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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勞工(EB3-C): | |||
| 其它勞工,包括非技術勞工(EW3),詳見下頁說明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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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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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移民(EB4): | |||
| 神職人員、宗教工作者等,共9類。 | ||||
| 美國非技術短缺勞工移民(EW3),申請者『不需要』具備特殊技能,也『不需要』具備英語能力,也『不要求』學歷,但必須是美國短缺的勞工。每年全球限額只有1萬名。 | ||||
| 勞工紙與移民 | ||||
| 美國職業類別的移民(包括技術、非技術、及短缺勞工等),通常不但需要移民局的批准,更需要勞工局批准。勞工局批准的證書俗稱勞工紙(或勞工卡),其目的是要確定此一職缺是美國人民(包括公民及居民)所無法或不願意勝任的工作,而其最終的目的是要保護美國人民的就業權利。通常該職缺必須由美國僱主當贊助人,公開招募人才達一定的時間,並經由勞工局做最後的審核批准。 | ||||
| 勞工紙轉名申請 | ||||
| 美國勞工局於1995年5月4日通過批准「勞工紙轉名申請(Labor Certification Substitution)」。申請者可跳過申請取得勞工紙的冗長手續及不確定性 — 只要持有已轉名的勞工紙及僱主所簽署的I-140表格,即可送件美國移民局,申請成為美國永久居民。如此即可較迅速且安全地取得美國移民身份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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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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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商務簽證(B1): | |||
| 這是最普遍的美國商務簽證,每次入境只能做短暫的停留,通常最多為6個月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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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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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邊互惠條約國的貿易者(E1): | |||
| 適用於已和美國簽訂〝雙邊互惠投資條約〞的國家(包括台灣)。該公司必須已經和美國進行了相當數量的生意,而且占該公司營業額至少50%以上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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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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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邊互惠條約國的投資者(E2): | |||
| 適用於已和美國簽訂〝雙邊互惠投資條約〞的國家(包括台灣)。投資者必須投資〝相當數量〞的資金,而且必須作〝積極性〞的投資。只要投資永續,即可無限期申請留美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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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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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國企業經理人的工作簽證(L1): | |||
| 申請條件與前述的〝跨國企業經理人移民(EB1-C)〞類似,最主要的差別是申請L1時,美國境內的公司可以是新公司、員工人數及營業額的要求也不高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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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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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人員的工作簽證(H1-B): | |||
| 到美國從事短期的專業工作者。首次簽證最長期限為3年,申請延長期限也是3年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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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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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護士的工作簽證(H1-C): | |||
| 美國極缺合格的護理人才。歡迎有R.N.或L.V.N., L.P.N.執照的護士前往工作。您若尚未取得執照,〝名加〞可以協助您!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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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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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或非技術短缺勞工(H2-B): | |||
| 美國國內短缺的技術或非技術勞工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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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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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換學者(J-1): | |||
| 到美國從事短期學術研究的交換學者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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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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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在台協會:http://ait.org.tw/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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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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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移民局:http://www.ins.usdoj.gov/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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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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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移民法令:http://www.fourmilab.ch/uscode/8usc/8usc.html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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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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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移民配額進度:http://travel.state.gov/visa_bulletin.html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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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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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各城市地圖:http://maps.yahoo.com/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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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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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求職網站1 | |||
| 適合各行業-可依各州查詢 (Job Options): | ||||
| http://ww1.joboptions.com/jo_main/index.jsp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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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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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求職網站2 | |||
| 適合各行業–可依各州查詢 (Net-Temps): | ||||
| http://www.net-temps.com/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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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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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求職網站3 | |||
| 適合各行業–可依各州查詢 (Monster Board): | ||||
| http://www.monster.com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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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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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求職網站4 | |||
| 適合專業人才及技術人才 (Career Internetworking): | ||||
| http://www.careerkey.com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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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金山南路一段19號9樓(濟南路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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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F, #19, Section 1, Chinshan South
Road, Taipei, Taiwan 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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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 北 電
話: (886-2) 2321-5000 台 北 傳 真:
(886-2) 2321-11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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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 國 華
盛 頓: (1-703) 818-7029 加
拿 大 溫 哥 華: (1-604) 592-28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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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 拿 大
蒙 特 婁: (1-450) 923-3241 加
拿 大 卡 加 利: (1-403) 547-0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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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 言 信 箱:first@firstpeople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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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宣核准字號﹕(90)權網9005007 (90)權平9009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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